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》自2017年1月1日实施以来,境外非政府组织(简称为境外NGO)依照法律在经济、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、环保等领域和济困、救灾等方面与我国相关行业开展合作,为促进中国与世界各国的友好交流、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。
截止2021年4月,已有594家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在我国依法登记,开展临时活动备案3388项。其中,282家境外非政府组织可在我省开展活动。自《管理法》实施以来,这些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省从事401个项目。
什么是境外非政府组织(NGO)?
用树形结构图帮助理解
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开展活动的管理机关
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开展活动的要求
为了进一步规范、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的活动,保障其合法权益,促进交流与合作,2016年4月28日,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法》)草案,并定于2017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。
《管理法》制定的背景
《管理法》的亮点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》的正式实施,标志着我国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的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,为切实保护境外非政府组织合法权益,规范和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活动,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。
来源:江西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